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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部、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周日)正常行课。


二、行课调整

(一)4月7日(周日)补4月5日(周五)白天课程,晚课补4月3日(周三)晚上课程,下午行课时间为14:00。

(二)4月3日(周三)下午行课时间为13: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教育。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1次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骗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师生安全度假。

(二)排查整治隐患。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对不能及时整治隐患要严格落实防范管控措施,确保校园平安。坚决杜绝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而引发事故。

(三)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快速报告制度,遇到突发意外和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并严格按要求及时报告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虚报。

特此通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日





编辑:叶林菊

审核: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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