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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风向: 打造认证认可高技术服务业

2014-09-04 质量与认证

【导读】昨天,涉及认证认可行业各个主题、各个层级的全国认证机构管理工作会议落下帷幕。本次会议释放的信息量可谓巨大,而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主动改革”,通过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新活力,着力打造认证认可高技术服务业。改革,将会是认证行业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信号。

  认证君昨日从全国认证机构管理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家认监委全面深化认证认可领域改革,采取一系列措施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宽认证市场准入限制,激发从业机构发展活力,促进认证认可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简化认证机构行政审批事项

激发认证市场活力

  国家认监委积极推进认证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认证市场准入限制,简化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放开认证市场,激发认证机构的发展活力。一是减少认证审批项目,取消认证机构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审批、认证机构办事处的备案的审批等项目,将原来9个审批类别缩减为5项、5个事前备案事项缩减为1项;将原来按产品标准确定的产品审批项目归并为22个类别,将原来实施准入管理的30项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项目归并为8类审批领域,调整特殊认证项目、认证机构分包境外机构认证项目的管理方式;二是取消质量管理认证机构设立的政策性限制,取消《认证认可条例》规定以外的限制性条件,促进认证市场的开放竞争;三是调整认证机构专职认证人员的认定条件,给予认证机构更多自主权,便于认证机构吸纳优秀认证人员;四是简化认证机构从业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要求,取消技术专家审查等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以来,国家认监委已新批准设立认证机构8家,认证机构的设立审批流程明显加快。

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

促进检测认证市场发展

  国家认监委积极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方式,引导认证检测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降低企业认证检测成本,有效激发检测认证市场活力。

  日前,国家认监委发布新修订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简称新版规则)。新版规则仅从原则上规定基本认证模式及基本要求,认证机构可根据自身管理能力和具体产品特点,制订具体的认证实施细则,给予了认证机构更多自主权;采取“扶优限劣”管理模式,有效激发企业追求质量管理动力;粗化认证单元,简化认证变更,降低企业认证成本。据测算,强制性产品认证单元数量将减少10-20%。以GGD型号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为例,新版规则实施后,全部规格产品所需证书由7张减少为4张,检测费用减少近30%,减轻了企业负担;允许认证机构利用企业自有检测资源,承认企业检测资源实施的检测结果,降低了企业检测成本。

  同时,国家认监委调整完善CCC认证实施机构指定方式:一是对境内符合条件的外资和民营机构一视同仁,落实外资机构“国民待遇”。新指定3家外资实验室,落实了中方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上的承诺,同时有利于检测认证市场的开放竞争;二是解决部分产品领域“独家垄断”问题,在7 大类产品领域增加指定认证机构,调整后独家机构实施CCC 认证的证书由35.90% 降为4.42% ;三是鼓励认证检测一体化模式,优先指定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认证机构承担CCC认证业务,助推检验认证机构集约化发展;四是全面放开指定实验室“地域限制”,便利企业对产品实施检测;五是对偏远地区和产业集中地区实行“政策倾斜”,在青海、云南等尚无指定实验室的西部省区首次指定3家实验室,在广东、浙江、江苏等产业集中地新增了8家指定实验室,优化了CCC认证检测机构的区域布局,促进了检测资源与检测需求的紧密对接。

出台便利服务措施

助推上海自贸区建设发展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设立认证机构取消“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和“外方投资者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等限制性要求,取消对设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政策性限制;取消在上海自贸区设立非法人性质分支机构的审批,取消对上海自贸区境外认证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备案;简化对上海自贸区认证机构行政审批材料要求,加快审批时效,促进贸易便利化。 认证机构设立审批已从2014版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中删除,有助于上海自贸区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助推上海自贸区建设发展。

实施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

规范进口乳品市场秩序

  5月1日,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正式实施,未经注册的境外乳品企业生产的乳品将不能进口。目前,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已更新11批,共批准了27个国家的1686家乳品企业注册,其中包含55家婴幼儿配方乳粉境外企业,相关企业名单已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网站对外公布,消费者可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此外,进口注册降低了口岸环节和国内市场的监管风险,从而更好适应快速通关验放的要求,便利进口乳品贸易。

颁发首批低碳产品认证证书

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6月,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首批低碳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着我国首次在产品层面开展的低碳行动已经开花结果,成为落实国家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工作于2010年9月启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共同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等部委共同参与。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同年8月,国家认监委发布第一批《低碳产品认证目录》,将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等4种产品列入其中。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正式实施

运用认证认可手段服务节能低碳发展

  7月,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标志着我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经过3年多的试点探索后正式实施。

  为配合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2010年,国家认监委在全国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主要针对工业用能突出的生产型企业,将钢铁、建材、冶金、纺织、造纸、交通运输和大型公共建筑等13个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截至2013年底,国家认监委已批准37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共颁发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79张。

今年以来认监委的一系列措施彰显了改革的决心。不管是从业主体,还是监管机构,都必须主动改革、适应改革。要充分认识改革发展形势,牢牢把握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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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质量与认证微信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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