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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离任法官检察官做律师,各部门都在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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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瘦马Re;作者: 知产案例君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做律师,隔断时间就会炒作一波。因为这个事,特别有意思。一概禁止法官检察官离职后做律师,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始作俑者似乎也担心舆论的压力。

而且当前法官、检察官的离职,主要是还是各地法院、检察院自己限制自己,而这些政策的制定者,有朝一日也可能主动离职或被迫离职,他们对于禁止还是限制,以及设定何种限制条件,明显有些模棱两可。

当前整顿的大形势下,不限制好像也不行,因为一通脏水已经先泼到离任的法官检察官头上了,硬把他们说他们做掮客、搞关系。

所以形成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法院、检察院想限制,但是一直出不了具体的文件。顶多只能做一些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事情,比如离任不满两年代理案件,或者违反禁业规定去原单位代理案件。

而其他部门,包括律协、司法局想限制,态度又恨骑墙。这事本身跟他们没关系,法官检察官做不做律师都无所谓,甚至有的律协还十分欢迎有法官、检察官来增强律师的力量。

所以弄到最后,都是喊的热闹,但落实到字面上的文件,不是违法的乱政,就是部门之间在踢皮球。

比如最近深圳律协出台了《关于执行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提到了两点规定:第一,离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实习时,应当提交原单位出具的实习行为不违反规定的书面意见。

第二,要求离任法官检察官去律所应聘,哪怕担任法律顾问、行政人员,都要原单位出具从业不违反相关规定应的意见。

这里很明显是律协把皮球踢给了法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法官检察官担任实习律师的时候,把是否违法的标准还给法院、检察院。

目前法律只是禁止法官、检察官离任之后代理案件,不能做律师。但是离职法官检察官申请实习律师,或者去律所担任其他工作并没有被禁止。所以很多法官在律所、公司担任顾问,熬两年的时间做律师是非常普遍的做法。

深圳律协的做法有一定的代表性,或许以后还会很多。这种做法对于限制法官检察官没有任何作用,对于所谓的防止腐败更是无关痛痒。

但是却客观给法官检察官就业、实习加了一道篱笆,就是让那些千辛万苦熬着,蒙领导开恩批准离职的法官检察官,不得不再去原单位的干部部门去祈求一份书面同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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