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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你不打官司的律师才是好律师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民商裁判实务 Author 油菜花又开了




来源:民商裁判实务;作者: 油菜花又开了
有必赢的官司么?
有!肯定是有!
如果你从事情发生的一开始起就录音录像,直到最后发生纠纷的时候你都可以随时拿出证据来加以证明,或者说即使你一开始没有录音录像,但事后你知道如何去补证,我认为你这个官司肯定是必赢的!
但我知道你肯定做不到!
事实上,除非你是法律中人,你已有这方面的专业素养或者证据意识,否则,对于一般人而言,绝对是不可能做到如此周密细致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证据百分之百确实充分的案件极其稀少,多数情况下,不是存在这样的问题,就是存在那样的问题,此属常态。
当然,证据方面有没有问题,你讲了不算,得从裁判者的角度去衡量,至少以我的经验来看,是很少没有问题的。
律师的作用就在于从专业的角度去补正这方面的问题,然而,我所接触到的律师似乎少有意识到这一点,多数仍然是以当事人所能够提交的证据为限,丝毫体现不出律师在这方面应有的专业素养。
很多情况下,在诉讼之前,其实是有很多的机会是可以对证据缺失的事实进行补证的,但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当事人对此自然是无从着手,但律师则不然,律师是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专门人士,实属不应该放弃此等足以影响裁判结果的机会。
就本人的实践经验而言,在提起诉讼、双方关系搞僵之前,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如果想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坐实对方违约的事实简直是易如反掌。
然而,现实中,作为专业的律师们却不指导,或者说不愿意指导当事人如此操作,着实令人费解。
即便如此吧!律师在诉讼中也应当可以知道你方在证据方面并不是十分确实且充分,裁判结果必然是在两可之间。
那么,你又从何而来此案必赢,或者上诉必胜的勇气呢?
难道你是凭着你与法官之间的关系铁么?
就是再铁的关系,好像也不能够写到裁判的理由中去吧!
那难道是你凭着对当事人一方陈述的自信么?
众所周知,谁不讲谁有理呢?
谁有没有讲道理,其实没有谁比居中裁判者更清楚了!
你愿意相信当事人一方的陈述,那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常言道,“ 有理且须让三分 ” “ 得饶人处且饶人 ”,退一步说,哪怕你是满理,那也不见得你就可以逼人太甚,更何况“ 法律不外乎人情 ”。
即便你是满理,法官让你发扬一下恭谦让的精神,那也未尝不可。
聪明的人或者聪明的律师,自然是见好就收,以一调了之,毕竟调解结果尚在自己可掌控的范围之内。
虽然当事人可能为促成协议的达成,牺牲了一点利益,但从效率原则出发,也并不见得就是坏事。
然,却有不明智者仍央由法官裁判,此裁判结果自然会有两讲,即,可能会达到原告胜诉的目的,但也不排除原告败诉的可能性。
但无论何种结果,继续进行二审,乃至再审,似已无可避免。
此种结果对当事人而言并无利益可图,其中得利者自然是非律师莫属。
从时间、效率上而言,其实都不如当初在一审中和而化之。
真正的好律师,应该能够从诉讼的一开始就预料到诉讼的最终结果,甚至是二审、再审……
如果他坚持让你走完这一审、二审、再审的程序,我相信应该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专业水平不够,裁判结果已出乎他的预料;二是他可能出于某种故意,只是为了让你多交几次代理费。
而真正能够为当事人着想的律师,其实只有一种,那就是,能不打官司的,就尽量不打官司!能在一审就解决问题的,则绝不拖到二审!
真正的好律师,也许与专业水平无关,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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