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千问】什么叫发行审核的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二者有何区别?(94期)
本系列由龙马汇智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学习交流。
本期主题
发行审核流程
期数
第94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主板发审委、创业版发审委(以下统称发审委)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发行申请时,发审委会议分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两种:
普通程序是指发审委会议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的程序。
特殊程序是指发审委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的程序。
▌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的主要区别为:
(1)普通程序下,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特殊程序下,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为未通过。
(2)普通程序下,发审委委员发现存在尚待调查核实并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前以书面方式提议暂缓表决,发审委会议首先对该股票发行申请是否需要暂缓表决进行投票,同意票数达到5票的,可以对该股票发行申请暂缓表诀,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的,发审委会议按正常程序对该股票发行申请进行审核,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只能暂缓表决一次。在特殊程序下,不得提议暂缓表决。暂缓表决的具体原因各不相同,一般是发审委委员认为反馈意见尚未核查清楚,需要补充解释,或由于上会前夕收到举报,需要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3)普通程序下,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都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特殊程序下,中国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IPO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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