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学习民法典丨第六百三十条
第六百三十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往期精彩回顾
学习民法典丨第六百二十三条学习民法典丨第六百二十四条学习民法典丨第六百二十五条学习民法典丨第六百二十六条学习民法典丨第六百二十七条学习民法典丨第六百二十八条
上海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欢迎您的投稿
fxhgzh@vip.163.com
第六百三十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海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欢迎您的投稿
fxhgzh@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