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的宁夏女律师,为何律协偏要处分?
作为一个刑辩律师,最悲哀也最具讽刺的莫过于,案子做着做着,还没结束,然后自己进去了。
倒霉催的宁夏女律师马云婵就是这样,她因办理一个刑事案件于2019年被宁夏盐池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罪名是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罪。
警方侦查四年后,马云婵一审被判无罪,检察院抗诉,2023年12月3日,二审下了维持一审无罪判决的裁定。
按道理,案子无罪后,被错误追诉的当事人理应回归正常的生活了,可实际并不是。
据马云婵说,本来以为二审裁定下来之后,就可以恢复执业了,毕竟她已经四年没有执业了。2020年12月,从案子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起,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就不再为她开具任何律师函件,而且还禁止她接案和开展任何律师业务,2021年到2023年,连续3年,吴忠市司法局对她的律师证进行暂缓注册。
2023年9月,马云婵所在的律所要强行解除与她的聘用合同,开始马云婵不愿意签字,律所就派了三个律师到她家中逼她签字,如果不签就睡在她家不走,于是万般无奈下,马云婵不得不含泪签收了。
本来以为被追诉、被律所强行解除合同已经够悲催了,没想到更悲催的还在后面。
2024年1月3日,马云婵接到落款为“吴忠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通知书主要内容是:吴忠市律师协会近日接到盐池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反映称:你在代理严某礼刑事案件中,在会见严某礼时,帮助严某礼带话干扰司法诉讼活动。针对上述反映情况,本会决定予以受理。
吴忠市律协在2024年1月22日给马云婵下达了一份《听证告知书》,告知书上面称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惩戒委员会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被调查会员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调查会员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惩戒委员会告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惩戒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可以组成听证庭进行。
根据这条,律协应该是准备处分马云婵了。马云婵通过多方打听,律协准备给她停止执业半年的处分。
同年的2月21日马云婵给下达了《听证通知书》。
马云婵多次去吴忠市律协要求把盐池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给她一份,可律协拒绝给。
针对吴忠市律协要给马云婵停止执业半年处分的一事,我想问一下吴忠律协:
第一个问题:盐池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内容是什么,为什么凭一份司法建议书就要处分马云婵?是法院要求处分的么?
第二个问题:盐池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为什么不给马云婵看?作为被拟处分之人,难道她没权利知晓建议书上面的内容?就象指控一个人构成犯罪,应当把《起诉书》送达被告人一样,现在吴忠律协凭《司法建议书》处分马云婵,却不把处分的证据给她看,是不是有点蛮不讲理?
第三个问题:“帮助严某礼带话干扰司法诉讼活动”中的“带话”是带的什么话?如何干扰?出现了什么干扰后果?
第四个问题:如果马云婵有带话行为,违反了《律师法》、《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哪一条哪一款?
四年多的精神煎熬,马云婵身心备受摧残,她好不容易等来了二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的裁定,现在吴忠市律协仅凭法院的一份不知道是啥内容的《司法建议书》就要对她进行停止执业半年的处分,是不是太狠了?
既然法院已判决马云婵无罪,那么作为娘家的吴忠律协又何必因《司法建议书》而再次处分呢,这种事后补刀子的做法无异于伤口洒盐。
马云婵已经被吴忠的公检法折腾了四年多,难道还要被自己的娘家—吴忠市律师协会再折腾半年之久?
都说律协是律师的娘家人,我想问一下,吴忠律协到底是谁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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